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联考共有事业单位134家,招聘人数46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76家,招聘人数312名;县区事业单位58家,招聘人数151名。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联考信息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rsj.kaifeng.gov.cn/)发布。开封市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的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2024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四、报名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联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报考者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点击“2024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时,系统将对报考者的基本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提交审核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25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25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系统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二)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者应于2024年6月26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完成后,报考者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4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审查时使用。打印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因岗位取消,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打印截止时间2024年6月29日17:00。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可直接咨询开封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71—22725689)。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26日17: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地址:开封市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办公楼四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9日9∶00至7月13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五)相关要求。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提出申请,经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告公布后至6月29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17日9:00至18日18:00前,持相关材料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考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的报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与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区网站。各相关网站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按照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等。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不同类型岗位需求,开封市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从其规定。
报考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均相同的,报经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五)加试相关要求
加试考务工作(含试卷)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负责,试题命制、印刷、密封、交接、保管、启封、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考试保密等级的规定执行,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安全保密。考点设置及其周边环境应当符合考试保密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防范作弊行为。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开封大学、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开封市卫健系统的体检、考察工作由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区事业单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各县区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其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报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最低服务年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或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各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