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文件精神,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简称省工信厅)所属3家核地质大队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6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拟在中国地质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南华大学、长安大学、防灾科技学院、河北地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等16所院校开展,主要面向2024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环境。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六)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本科、大专毕业生为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63名,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签订协议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人员须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业成绩单、外语等级证、计算机水平等级证、在校获奖证书、报名登记表等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列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家厅属核地质大队的1个岗位,不得多头报名。
3.单位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与签订协议
1.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原则按照1:3控制,个别岗位可视情调整;不足1:3的,划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80分)。
2.签订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工作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并报请省工信厅有关会议研究审定后,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录用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会议研究、公示情况,对确定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由各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
五、注意事项
1.各环节程序通知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信息,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2.招聘过程中,各招聘单位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对以省工信厅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省工信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全过程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应聘工作的行为,省工信厅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4.省工信厅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招聘公告在省工信厅网站以及公告内的16家高等院校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931--8929295
监督电话:0931--8929282
附件: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