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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朔州应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4人)

发布时间:2024-06-22 12:03:17来源: 1325396363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应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分岗位限朔州户籍(或曾为朔州户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20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享受过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人员不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以《应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发布。参加招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整个招聘工作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岗位:2024年6月29日—7月1日18:00

  服务基层岗位:2024年6月29日— 7月1日18:00

  一般性岗位:2024年6月29日—7月5日18: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岗位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符合其它报名条件的已就业考生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 开考比例及岗位核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届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的,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被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被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自动转入同一报考单位同类岗位报名,无需改报。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7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可于报名结束后至2024年7月30日前到县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确认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开考前三天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其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限户籍岗位)、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2、2023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无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须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6)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等方式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体检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本人,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应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应县教育局:0349—5028158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49—503524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

  附件:

  

  

  

  

  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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