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县城区卫生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报请永平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永平县卫生监督所县城区卫生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2名。
二、招聘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5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
三、招聘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报名地点:永平县卫生监督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100号)。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资格审查。由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核。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11:30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时间:2024年7月16日下午15:00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年签订一次,能够适应工作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待遇:基础性工资+其他补助(含保险补贴)。
1.基础性工资:1800元/月/人。
2.其他补助:①养老险、医疗保险、工伤险、失业保险、生育险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购买;②协管员录用签订合同后,实行着装上岗,服装由卫生监督所负责提供。
五、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永平县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