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教学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需要,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75名,其中中职教师6名、中小学教师58名、中小学心理辅导员5名、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龙港区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中职、初中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3)资格证要求:具有岗位相应学科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8月31日后仍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含)期间出生。
2.心理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3)资格证要求: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级三级证书),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颁发的职业心理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 15日至2006年7月15日(含)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411室。报名咨询电话:0429-3055821。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数额,并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材料:
(1)《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24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同时提交手写签名的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4);
(4)教师岗位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验证全网页截图;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能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
心理辅导员岗位需要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
小学班主任岗位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学科知识及教育心理学。其他学科岗位为初中相关学科知识及教育心理学。卷面总分为20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心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咨询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掌握能力。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阶段须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证书、档案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查。区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依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名单。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1.面试形式: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进行微型课和技能展示,其它学科只进行微型课。心理辅导员岗位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
2.面试内容
(1)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微型课为对应学科课程内容。
体育技能展示:田径项目、体操武术项目、自选特长项目。
音乐技能展示:歌曲演唱、乐曲视奏、自选乐器演奏。
美术技能展示:速写、美术设计、自选特长。
(2)幼儿园岗位微型课为五大领域课程内容(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技能展示: 简笔画、儿童歌曲弹唱、自选舞蹈表演。
(3)其他岗位:微型课为对应学科课程内容,
(4)心理辅导员岗位:围绕心理健康咨询的内容,评委对报考者的心理咨询辅导技能情况进行考核。
3.面试评委:外聘非本市学科教师担任,每组7人。
4.面试成绩
各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学科微型课40分,特长展示6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5.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按照5:5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分并列者按照“五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在校加入中国共产党者优先(包括预备党员);⑤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区教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择岗
报考者分学段分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本公告中“五优先”的原则选择,依次类推。选择岗位时,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岗位选择后出现的空岗,不再补录。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学校报到,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者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笔试、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电脑、计算器、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者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涉罪查询、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官方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及各环节公告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9-3055821
0429-30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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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