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旅游研究院(数据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事业单位。2017年1月被科技部列为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旅游研究院(数据中心)主要承担旅游业政策和理论研究、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研究以及文化、旅游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职责。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目前仍在站工作的博士后,可报名应聘,但应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出站资格。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科研管理岗位1人,主要职责:联系学术委员和课题成果项目,分析科研成果,组织科技开发和编制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点、访问学者和青年人才等工作。
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本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1254旅游管理、02经济学、12管理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可为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和博士后办理在京落户手续。
(八)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组织协调、问题处理等能力,能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知识面广,掌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理论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写作能力和英语读、写、听、说能力。
(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十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报名方式:以邮件形式报名,邮件标题须写明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最高学历学位;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参与课题研究和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邮箱:ctaxzrs@163.com。
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二)考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试侧重考察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专业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
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围人员。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计算。综合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人员均未达到60分时,终止该岗位招聘程序。
(三)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组织考察及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考察工作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四)公示和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纪律要求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仅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51660098516601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邮编:100005
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