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卫东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平顶山市卫东区11家事业单位,拟招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一致学位的毕业生;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本科学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年龄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8日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公开发布。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8月12日17:00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13日17:00之前,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考务费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及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1:00前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wdrsjrsg@163.com。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6、各拟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8月15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卫东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4日(9:00-17:00)将《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验证标志),网上打印的《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附件4),报考0101、0102、0201、0202、0301、0302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组织领导、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7019646
0375—3992783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附件: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