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公益一类,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专利导航等方面技术支持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22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即1988年8月1日(含)至2006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含)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s://hlipa.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应聘人员可于8月1日9:00-8月26日17:00,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截图并妥善保管邮件发送成功的回执。
应聘人员对照《岗位计划表》中的岗位,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照《公开招聘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hljszscqbhzx@163.com,邮件名称须标明“岗位代码+姓名”。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7月31日(含)。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日9:00-8月28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重新提交审查,提交截止时间8月27日17:00。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29日12:00前将考试费用汇款到报考单位的银行账户。汇款时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时未注明应聘人员姓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以转账时间为准),视为报名未成功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账号:350004010900899655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hlipa.hlj.gov.cn),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
在笔试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收据,未参加笔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发送电子缴费收据。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通过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1)科目及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行政能力》两门科目。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测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岗位匹配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两门科目笔试成绩之和×50%+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3)笔试结果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结果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hlipa.hlj.gov.cn)公示,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结果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hlipa.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岗位匹配度,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拟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hlipa.hlj.gov.cn)公布。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不符合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hlipa.hl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hlipa.hl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政策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和政策咨询电话:0451-87916651、87916661。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58935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