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sjzfhrsk@163.com)。
2.报名资料和初审
应聘人员需填写《石家庄市第五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复审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0日在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行政楼203房间对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质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符合岗位条件者电话通知笔试。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储备。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所在岗位2:1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评委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自行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如有疑问及时与人事科联系(电话:85925925、85925689)。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