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按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要求,我市对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332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用对象: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桃城区、冀州区、深州市2000元/月,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1800元/月;
3、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4、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具体招聘时间和其它事宜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