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招聘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海西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海西州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满十八周岁(2006年9月9日以前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2.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
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海西州公安局六楼政治部(地址:德令哈市都兰西路25号)。
3.相关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海西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按照每人每科50元缴纳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和权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每科90分钟,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三)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政治考察结束后,海西州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haixi.gov.cn)、海西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号(hxzgaj)等媒介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
注意事项
(一)年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8日—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二)递补。在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三)补聘。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经体检、政治考察后按程序从补聘人员库中补聘。
(四)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
(五)学历。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六)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1.新聘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
四
其它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中,将全过程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辅警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均安排在德令哈市进行,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试各项准备。
(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七)本次招聘只缴纳笔试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体检费用,另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海西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977-8206227(8:30-12:00;14:30-18:00)
附件:1.海西州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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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