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听障、视障、智障(含脑瘫、自闭症)学生为主,集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海南省会城市---海口市,坐落在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与海南消防培训基地毗邻。隶属海口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正处级事业单位。
校园占地约65亩,建筑面积近35990平方米。学校有480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标准塑胶跑道、塑胶篮球场、塑胶排球场、塑胶羽毛球场、特奥训练基地、园艺实训基地;聋儿语言听力测听室、感统教室、教学录播教室、音乐教室、播音教室、多媒体排练教室、智慧教室、学校网站等等;各教室配备云班牌、一体机教学,校园监控、网络做到全覆盖,硬件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下设启聪部、启智部和启明部,现有在编教职工203人,有62个教学班,在校生678人,在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中属规模较大的学校之一。学校确立“一切为了特殊需要儿童少年的未来人生奠基”的办学宗旨;“让残疾儿童少年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能够自食其力,融入社会”是我们的办学目标;遵循“尊重生命,自立人生”的校训;弘扬“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风;不断提升“敬业、勤业、创业、乐业”的教学风尚;努力促使特殊需要学生养成“乐群、好学、勤勉、求真”的学风。坚持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在艺、体、美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35岁(含)以下(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aikou.gov.cn)、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及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http://www.hktjw.cn)发布,信息公告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文件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hktxbgs@haikou.gov.cn)。
报名材料: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扫描);
(2)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8)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再扫描);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附件5)等相关任职材料;
(11)招聘岗位相关的个人业绩和荣誉证书材料(附件6)。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初审通过者名单将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正式考试前一天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留意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7)成绩公布:笔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口市教育局及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为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6),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名单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1)特殊教育康复岗位:
面试形式:闭卷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
(2)中职岗位:
面试形式:闭卷写教学设计。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20%。
专业实践操作:中职面点时间为120分钟、汽车美容、园艺时间为4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50%。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实践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面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留意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及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和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凭海口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调入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03085
0898-65920558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