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10名。本次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选调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筹建于1988年,1991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2023年,成都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1.2亿、增长6%,综合实力长期位于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
成都高新区下辖肖家河街道、芳草街街道、石羊街道、桂溪街道、中和街道、合作街道、西园街道共7个街道。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人员,并符合《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条件,且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及证书(公告中所有涉及时间限制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23日)。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6.应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现职务(职级)应为一级科员及以上;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聘岗位应为九级及以上管理岗位;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尚在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工作人员;
6.未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成都高新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30日)
1.网上报名: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30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9月24日09:00至10月1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22日-10月25日。
4.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附件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原件校验及考察环节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选调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年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均应与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我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的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通过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发布公告。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
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能力素质》。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即笔试科目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能力素质》×5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类别为公共行业类(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能力素质》。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11月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1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1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公共行业A类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的9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高新区选调笔试平均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与面试及原件校验公告一并发布。
(二)面试及原件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与选调人数之比为5:1,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至2:1,仍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及原件校验的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告。
面试原件校验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其中: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2.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成都高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的证明》原件(加盖鲜章)1份。证明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是否同意报考、聘用后是否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等必要信息。
3.由工作单位(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出具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鲜章)1份,证明需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名称、主要内容及从事此工作的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但需工作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4.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一般事业人员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聘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复印件1份,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或所在单位鲜章。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同一选调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选调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一)依据选调岗位及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两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两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并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和聘用手续。若拟聘人员现工作单位不配合调动,导致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的,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选调人员原系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放弃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重新按选调岗位确定为一般事业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选调人员拟聘岗位类别及等级按《岗位表》中明确的选调岗位拟聘等级范围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与举报电话:
中共成都高新区纪委、监委驻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组,028-85332669。
报名咨询电话:028-8519066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及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s://www.cdht.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选调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中的选调岗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2024年10月26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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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