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并组织实施;君山区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
二、公开选调原则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计划及要求
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24年君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君山区内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君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8.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7.工勤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与君山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区廉政教育宣传中心、区巡察信息中心相关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选调,未明确截止时间的条件要求,如工作经历、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等条件要求,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各类证书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选调公告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共5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8115086。
3.报名材料
(1)填写《君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并手写签名。
(2)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提供有效的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本次公开选调的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
(2)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按照选调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考生必须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至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批,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理论思维和公文写作的能力水平。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仍相同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七)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至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办理
1.及时到区人社、区编制部门办理编制登记、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
2.选调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到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办理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有关选调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选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及监督电话:
0730-8115086(区人社局);
0730-8176198(君山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