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力量,妥善解决当下日益复杂的农民工工作问题,更好保护广大农民工权益,报县编委批准,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选调一批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名,具体岗位见《2024年桃源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3)。
三、选调对象及范围
桃源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违反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管理制度或聘用合同,擅自参加选调考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桃源县人社局306室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0736-6639329)。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2024年桃源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③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④2021-2023年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5.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各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18日15:00-17:00,地点:桃源县人社局306室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0736-6639329)。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六、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考试时限120分钟,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2012年12月28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2010年12月20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合格线50分。
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10月21日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告。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所有的岗位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则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4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面试)。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和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报名资格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审核。
(六)递补: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整个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整个选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对违反选调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及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招考信息)公告,掌握考试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6639329(桃源县人社局政工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6620032(桃源县纪委监督室)
0736—6639329(桃源县人社局机关纪委)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