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地区组织实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本次公开招聘20个岗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届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9日(含)后出生;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应聘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
(三)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具体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阿勒泰地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填写《阿勒泰地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时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
(4)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本次考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现场缴纳。
报名地点:各县(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地址见公告(附件4)。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招聘范围、招聘岗位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http://xjalt.gov.cn)公示。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10月11日— 10月1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于10月2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前往各县(市)卫生健康委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重点考察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采取纸质卷闭卷形式开展,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00—12: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闱;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入闱,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面试地点及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及总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公示。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委与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并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
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本《公告》由阿勒泰地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06—2103831、2162156。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监督电话 0906—2123818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勒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