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及通信保障工作;承担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为森林草原火灾统计及损失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为省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办公自动化、数字林业和草原建设等提供技术保障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黑龙江省林业技术服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主要职责任务:为省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草原碳汇管理,湿地建设、保护、管理,以及退耕还林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承担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为其他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技术推广活动提供技术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黑龙江省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濒危、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救治、繁育及相关研究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黑龙江省草原站,隶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技术支撑与技术评价工作;承担草品种种资资源保护、技术服务和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承担草原鼠虫害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隶属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5号。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森林植物物种及其多样性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承担野生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引种驯化、培育等工作;开展森林生态功能科普宣传工作;承担森林植物资源展览展示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为省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园艺产业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牡丹江院,隶属于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16号。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系等我省东部地区林业和草原资源测绘、清查、监测、规划、评价、分类区划等工作,为林业和草原资源培育、保护、经营、利用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为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2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3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4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4日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现役军人;
(三)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lyhcyj.hlj.gov.cn/)、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8日8时至10月31日16时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feiteng1218@sina.com)进行报名,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邮箱的回复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已获得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在读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如在本硕博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获奖、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参与课题等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应聘岗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将以上所有材料及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报名表签字需手写,扫描件需彩色。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招聘单位,例如:“01+赵**+省森林植物园”。
3.资格审查。省林草局将于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日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于2024年11月5日前重新提交审查,未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特别提示: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2)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三)现场资格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四)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结束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省林草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家庭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或取消。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2025年7月31日止审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政策咨询电话:18004660630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286710
附件: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