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昌黎一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人才结构,结合昌黎一中日益发展的现状及学校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面向2024年、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制定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其中: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物理教师各2名,化学教师、生物教师各1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4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各省部分师范大学和河北省属部分大学的2024、2025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选聘高校范围详见附件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0月13日-2006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对于2025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0月13日-2007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对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2025年7月31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10.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1.2024届毕业生,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10月13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交费通过微信支付,每人报名费10元。
(一)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lxzf.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s://clxbm.baoming001.com
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7:00。
考生应了解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即2024年10月18日17:00后系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责任自负。
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建国璞隐酒店(石家庄高铁站师范大学店),一楼大厅会议室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86号
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昌黎一中组成资格审核组。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研究生报考的,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的查询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证明留存原件)。
202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在校证明和本人能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附件3,研究生报考的,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的查询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下一个环节,以群消息、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时间不超过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六、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2024届毕业生,烈士子女,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获得奖学金等级较高者,获得奖学金次数多者,优秀学生干部。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审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025年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的各考生务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昌黎县人社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76号,305室,联系电话:0335-2022891)提交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证明留存原件),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选聘工作进入体检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335-2022891(县人社局)
选聘单位电话:0335-2558171(昌黎一中)
监督举报电话:0335-2608801(县纪委监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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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