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口腔助理医生 |
1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988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
三、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于即日起至招聘岗位职数满为止(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11楼1116组织人事部,报名联系电话:0574-87017389。
3、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组织进行相关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牵头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含)。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附件: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