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加强江北新区教育系统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财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毕业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财务人员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21日8:00至6月2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28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报考《岗位信息表》岗位编号101至105的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2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财务会计聘用证明。
②报考《岗位信息表》岗位编号201至202的:
A、2024年毕业生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B、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就业的证明、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C、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传: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就业的证明、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D、“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④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1日10:00至6月29日12: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21日10:00至6月29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1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4年7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本次招聘财务人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接到陈述申辩后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无异议。
(2)面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