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UniversityofEngineeringScience)是工学、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办学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致力于成为培养“勤奋、求是、创新、奉献”精神的优秀工程师摇篮;率先推进了产学合作教育模式,造就了“产学合作、工学交替”的真实育人环境,形成了科学的常态化育人机制,培育了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
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或具备高校学生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辅导员简历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登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sues.edu.cn/报名。
3.注意事项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的限制。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或考核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或考核
应聘辅导员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学生处组织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252
联系邮箱:jsk@sues.edu.cn(仅用于咨询问题,不接收简历)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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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4年06月19日